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2015年引进
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根据我地区人才需求情况,现面向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欢迎优秀人才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地区简介
那曲,藏语意为“黑河”,位于西藏自治区北部,地处青藏高原腹地,辖区面积43万多平方公里,占西藏自治区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全地区总人口为49.5万人。那曲地区属于低纬度、高海拔,气候属高原温带与亚寒带气候区。那曲是西藏的北大门,东连昌都、西接阿里、北上青海、南下拉萨,青藏公路、青藏铁路、317国道纵横交错,是西藏与内地大通道连接的重要枢纽,距离拉萨市区仅310公里,是藏中经济区的北部重要门户和窗口。
那曲地区腹地的羌塘草原是中国五大牧场之一。全地区牧业经济和畜产品产量占全西藏自治区总量的1/3以上;已探明有金、银、铬铁、铅、锌、铜、锂、硼砂、石油、玉石等41种矿产;那曲的冬虫夏草、贝母、鹿茸、麝香、熊胆、朱砂、雪莲花等名贵中药材在海内外享有盛誉。
这里有著名的羌塘恰青赛马艺术节、风景优美的卓玛圣谷,有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淡水湖泊怒江源头—措那湖、地处长江发源地的格拉丹东雪山和被称为“世界第三极”的普若岗日冰川,有被尊为“圣湖”的纳木错和国家级羌塘自然保护区。藏北高原野生动物种类有100多种,其中属于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的就有野牦牛、黑颈鹤、藏羚羊等几十种珍惜野生动物,为科研、旅游开发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宝贵资源。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区外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有工作经历和经验者亦可列为引进对象,并优先录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政治过硬,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理想,有热情,能吃苦,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和自愿支援边疆建设的思想。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党员优先录用。
3.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高原气候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引进人员必须具备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5.对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和有工作经历(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的限制。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引进:
1.不符合职位所要求的专业。
2.结(肄)业的毕业生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人数
2014年我地需引进紧缺型专业人才100名。具体计划详见《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附件1)。
四、报名及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8日— 12月8日;
地点:青海、陕西、甘肃、山西、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河南、安徽、河北、山东、湖南、湖北、浙江、辽宁、广西、宁夏等省市。
报名手续:
1.填写《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所需证件:报名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毕业院校统一出具的鉴定意见(含政治鉴定、专业学科鉴定)、由地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
3.资格审查:由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后,通知本人参加面试。报名人员通过面试后,确定为引进人员。
五、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工作成绩特别优异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的比例等限制,直接报批相应的职务和专业技术职称。
(二)引进人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西藏特殊工资政策。引进后可直接高定两档(两级)工资,不执行试用期工资。同时可享受学历浮动工资、固定工资、西藏特殊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工作地区域类别,本科生在三类区最低可有4600元的月薪、在四类区最低可有5100元的月薪;研究生在三类区最低可有4800元的月薪、在四类区最低可有5300元的月薪。除上述工资政策外,分配到县一级工作的每月可享受生活补贴(不包括那曲县)。其中,三类区为300元,四类区为500元。所需经费由地、县两级财政分级负责。博士研究生安家费12万,硕士研究生安家费8万,本科安家费2万。
(三)引进人员可享受住房补贴、防寒装备补助、取暖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补贴。
(四)在享受带薪休假的同时可享受各单位规定的差旅包干经费。休假假期为:60天/年(含路途时间)。当年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假的,按当年地区统一规定可享受一次性补助。
(五)享受国家规定的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外,每年可享受960元的体检费。
(六)对引进人员可优先提供公租房。
(七)正制定那曲地区从区外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安家补助等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制定后正实施。
(八)引进人员户籍转至工作所在地,家属(妻子及子女)户籍可随迁进藏,对符合西藏自治区公开考录条件的引进人员家属,由那曲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后可参加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
六、其他
1.录用派遣。引进人员进藏后,由那曲地委组织部、地区人社局负责将引进人员名单上报区党委组织部、区人社厅,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2.签订协议。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保证引进人员队伍的稳定,引进人员到那曲后须与那曲地委组织部、那曲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定就业协议。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服务期限内不准调离那曲地区,否则追究违约责任,并取消录用资格。
3.分配。地区人社局根据那曲地区紧缺型人才引进需求计划,将引进人员分配到用人单位。引进人员到工作单位报到后,进藏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报销。
4.联系方式及负责省市。
联系人:尼玛 联系电话:13908961777
负责省市:青海、甘肃、陕西、宁夏
联系人:周希山联系电话:18908964700
负责省市:山西、河南、河北、山东
联系人:吾金次仁联系电话:13908968213
负责省市:浙江、辽宁、湖南、湖北、安微
联系人:多嘎 联系电话:13322564445
负责省市: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
联系电话(传真):0896-3822298
中共那曲地委组织部
那曲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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